音樂老師淪小三!正宮離婚才知「孩子都生了」氣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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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人妻小蓮(化名)指控,長期教導小孩的音樂老師晴晴(化名)與丈發生婚外情。(示意圖/AI生成)
基隆一名人妻小蓮(化名)指控,長期教導小孩的音樂老師晴晴(化名)與丈發生婚外情。(示意圖/AI生成)

基隆一名人妻小蓮(化名)指控,長期教導小孩的音樂老師晴晴(化名)與丈發生婚外情,丈夫被抓包後曾寫下切結書保證會悔改,沒想到兩人竟偷偷生下小孩,她在離婚後才驚覺這項殘酷事實,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決這對外遇男女須連帶賠償60萬元,男方另需加碼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教音樂之便 接近丈夫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小蓮和丈夫於2012年結婚,但她指控晴晴利用教導小孩音樂之便刻意接近丈夫,並介入婚姻、不斷騷擾,讓她和子女造成莫大陰影,丈夫偷吃被抓包後,曾在2019年11月簽下切結書,承諾若和其他女子有逾越友誼的行為,每次願賠償100萬元,但晴晴仍不罷休持續騷擾,還以激烈手段企圖復合,丈夫最後只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但2024年11月保護令期滿後,這段地下情又死灰復燃,小蓮心碎表示,丈夫為了出門找晴晴,曾憤怒咆哮「你有決心要攔是不是?一起出事來啊,一起出事啊!」「你再讓我看看,兩天三天不用出門,我絕對把家裡給燒了!要死一起死!我把這酒精全部倒光,你們攔得住我嗎?」儘管對話火爆,但法官認為,這段話雖然涉及恐嚇,卻無法直接證明當時人夫就是要去跟晴晴約會,因此這部分的侵權主張並未成立。

離婚才知「孩子都生了」

小蓮最終因心灰意冷,在2025年5月與丈夫協議離婚,並在協議書中勾選「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沒想到離婚後意外發現,晴晴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產下一名女兒,而人夫也坦承自己就是孩子的爸,讓她崩潰不已。

對此晴晴辯稱,小蓮早知道兩人交往,稱請求權已經過了時效,人夫則表示,離婚協議書已經寫了「拋棄賠償」就不能再討錢。不過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生子這件事具有高度隱密性,正宮是在離婚後才知道「私生女」的存在,因此不在原本離婚協議的拋棄範圍內,且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產子,嚴重破壞家庭圓滿。

判決結果出爐

法官最後裁定,針對「生小孩」的侵權行為,人夫與音樂老師須連帶賠償60萬元;另外,針對人夫違反當初簽下的「100萬切結書」承諾,扣除連帶賠償的部分,人夫還須單獨多付40萬元給前妻,總計前夫需負擔金額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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