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兔子餐廳非法展演!大量兔隻死亡 業者被法辦挨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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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人員與愛兔協會人員救援存活兔隻。(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人員與愛兔協會人員救援存活兔隻。(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通報,八里區一間餐廳非法從事兔子展演行為,業者更在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內容,及現場動物餵食等標語,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動保處派員實際到場稽查,更發現業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的醫療,導致兔隻大量病亡,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外,另因疑似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及致死,函送地檢署進行刑事偵辦。

動保處指出,有民眾檢舉,八里區某餐廳業者蔡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廣告。

違法展演相關標語
違法展演相關標語。(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人員今年1月中旬到場稽查,發現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餵食兔子作為噱頭吸引民眾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另外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立即要求業者停止一切動物展演活動,並要求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

1月底複查時,赫然發現大量兔子已經死亡,當下立即將其餘兔子沒入,委由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並將兔子屍體帶回進行解剖,發現死亡兔子多處感染疥癬,並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及出血等症狀,腸胃幾乎空腹及無糞便,部分母兔甚至仍處於懷孕狀態,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最終導致虛弱猝死情節重大。

兔隻耳朵及腳感染疥癬
兔隻耳朵及腳感染疥癬。(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指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外,並得沒入動物。再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另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如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百萬元罰金。

動保處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動物福利相關規定,其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而非單純娛樂或營利,重點在於確保動物的身心健康與基本權益受到保障。

餐廳等其他店家以動物為吸引消費者,但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1959動保專線檢舉,動保處將即刻派員查處,共同守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

剩餘存活兔隻全數安置於外出籠就醫
剩餘存活兔隻全數安置於外出籠就醫。(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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