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冒牌醫師涉嫌詐騙,竟向女子稱只要答應性交易,就可免還30萬元債務,怎料女子事後錢沒拿到,火大找上警局。
根據判決書,檢察官公訴內容指出,被告男子小黑(化名)與女子柒柒(化名)為網友關係,某天小黑借款30萬元給柒柒,並謊稱自己是醫師,能協助柒柒取得管制藥物,將她載至桃園某汽車旅館,進房後小黑竟違反柒柒意願,並以束帶綑綁對方雙手,不僅侵犯對方得逞,甚至還將過程給錄下。
桃園地院調查,小黑對於綁住柒柒、雙方發生性行為等事均不爭執。柒柒聲稱,她在汽旅休息5-10分鐘後,小黑突然問她「還好嗎」,而她回應「還好」後,就被小黑綁住,儘管她不斷掙扎,但衣服仍被小黑脫去,她也向小黑表明「不要逼我報警驗傷」,並試圖跟客房人員求救,但房內電話、她的手機都被小黑掌控,且自己的嘴巴遭到毛巾塞住,讓她無法說話,最終她被侵犯得逞,小黑過程中也有錄影。
對於柒柒的指控,小黑辯稱,雙方約定好性交易,來抵償她所欠的30萬元借款,並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過程中也沒有阻止她求救,當下也有錄音存證。桃園地院確認錄影檔案後,發現柒柒在房內梳妝台前說,「今天是民國111年5月18號,本人乙方……與甲方之今日發生之事,皆屬雙方你情我願有溝通好,並無強迫及非自願,事後皆不得追究法律刑事、民事之責任,如有違背,願賠償甲方新台幣30萬元整之金額以上」。
桃園地院另確認音檔,發現柒柒在性行為過程中,並未發出抗拒之言詞或聲響,加上雙方合約,認為不能僅以柒柒的說法作為判決的唯一證據。
不過,桃園地院再查,發現小黑未在事發當天給予柒柒30萬元,也沒有醫師資格,是對柒柒施詐,但詐術內容僅影響柒柒同意性交的動機,並非是強制性交罪的「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
小黑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最終桃園地院判小黑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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