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因為經濟狀況不好,跟別人發生車禍後,被桃園地方法院,判服社會勞動役,就在他打掃街道時,意外撿到一個運動包,裡面有1萬4千元跟身分證件,陳姓男子立刻把包包送到警局,而失主為了感謝陳姓男子拾金不昧,也決定拿出一半現金,也就是7千元,包給陳姓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