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健身教練到詹姓網友家作客,沒想到卻喝下了參雜藥物的水,導致她意識不清、無法反抗,慘遭詹男侵犯得逞,清醒後怒告上法院。
▼女教練喝下參雜藥物的水,導致她意識不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這起性侵案發生在2021年8月,當時女教練在下班後,接受詹姓油漆工的邀約,到他台中的住家休息聊天,隨後喝下了詹男給她參有「催眠液」的水,感覺到身體不舒服,不僅頭昏腦脹,還意識模糊,這時詹男也詢問她要不要到床上躺一下,當女教練靠著床休息時,詹男頓時一陣亂摸,最終性侵得逞。
雖然過程中女教練還存在一點知覺,能感受到詹男的手手冰冰的、摸她時的觸感,甚至還有擦拭沖洗的感覺,但都無力反抗,只能等到自己恢復意識時,馬上逃離現場並到醫院驗傷報警處理。
▼女教練因為此事而無法繼續工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詹男被警方逮捕時,也坦言自己對女教練有好感,兩人已經認識3、4年了,是自己想追求的對象,坦言找她來家裡就是想要發生關係,並聲稱當時是女教練主動躺到床上,他沒有性侵。此外,女教練體內也驗出該催眠液有第四級毒品成分,認為詹男犯意重大。而法官審酌後,認為女教練事後曾經詢問對方發生了什麼事,若是想要誣告的話,沒必要事先詢問對方,且兩人認識已久,彼此作為朋友並無怨隙,沒有理由不顧多年情誼控告對方性侵。
一審時,詹男遭判7年9個月有期徒刑,經詹男上訴後,雙方當庭達成調解,詹男須賠償62萬元,獲得同意從輕量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女教練曾哭訴自己因為這起性侵案承受很大的心理壓力,後來只要看到與男子相當體型、刺青、髮色,甚至是異性,就會感到害怕反感,想要直接躲到廁所或離開健身房,「我失去了我原本喜愛的工作,我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我所有的一切,他白白傷害了我,毀了我的一生」,認為詹男罪行重大,不符合緩刑條件,最終依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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