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不滿騎士騎內側車道?運將遭控「緊跟」險釀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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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機車騎士2號行駛在松江路和民權東路口,指控遭一輛小黃逼車,雙方只差10公分距離,他差點就摔車倒地,並附上影片向警方檢舉,對此警方表示,目前看不出有惡意逼車行為,會再找運將提供影像並說明來龍去脈。

 

機車直行在松江路上,但後方一輛小黃怎麼離他越來越近。

從畫面上看,兩車真的離的很近,機車後方鏡頭也拍下對方本來在內線車道,換到外線車道後,下個路口兩車都在同車道,騎士趁等停紅燈不忍了,控對方逼車,下車問個清楚。

 

控遭逼車騎士李先生:「基本上已經逼近到只差到10公分,也就是說,我如果稍微往右一偏,我就直接倒地,就變成說很危險啊,如果我往右走的話,又剛好是公車專用道,所以我也不能往那邊閃。」

 

更發現小黃車上還有名乘客,怎麼可以上演危險行為。

 

控遭逼車騎士李先生:「他就說裡面那車道是禁行機車,機車族走哪邊都不對,走外面被車撞,走外面又要被說我們不能騎,沒有逼車的話,還滿難去講說,什麼叫作逼車。」

 

控訴逼車地點就在記者後方這路口,運將主張說機車騎士根本不應該騎在內線車道,但事實上這路口早就已經沒有禁行機車標誌,也就是說,汽機車都可以行駛任何車道。

 

騎士第一時間把影片向警方檢舉,認為對方已經涉嫌逼車,但警方初步勘驗畫面,這樣說。

 

中山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沈光倫:「目前尚無法證明,為連續惡意挑釁之駕駛行為。」

 

由於惡意逼車構成要件,是需要連續行為,而且最重罰2萬4還會遭吊扣車牌,警方表示會再找運將提供當時影像還原狀況,並確認雙方說法再決定製單於否,但不管開車、騎車上路,禮貌不只掛在嘴邊,行駛在路上,大家火氣小一點,才不會容易擦槍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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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騎士 警方 檢舉 計程車 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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