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吳姓男子於深夜邀約網友至住家「見面聊天」,卻在見面時以言語不斷羞辱受害者,並趁著男網友恐慌症發作無法抵抗時,性侵得逞。案件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後,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吳男趁著網友無法抵抗,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了解,吳男曾經擔任過知名綜藝的助理主持,但通告時有時無。判決書指出,吳男以見面聊天為由,邀請網友至充當住家的店面。不料,進到家門後沒多久,吳男便拉下鐵門,並說出「這個時間點誰會跟你聊正經事」等言論。網友驚覺事情不對勁後,連忙開啟手機的錄影功能,吳男卻仍不斷以言語羞辱他,揚言「我就是想要看你這種有恐慌症或焦慮的人,會叫成什麼樣子,看你會怎麼樣」,並強拉網友到2樓。
延伸閱讀>>正妹痛訴遭二度侵犯 台中男洗「事後澡」成無罪關鍵
面對奇怪的吳男,網友雖心生恐懼,但仍找到機會趁機逃到1樓。沒想到,吳男立即跟隨下樓,而網友則因恐懼不斷累積,導致恐慌症發作,不僅癱軟在地更全身抽筋。可是,見到此景的吳男,不但沒有施以援手,反而趁人之危,性侵得逞。
▼吳男跟隨著受害者下樓。(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對此,吳男則解釋,從頭到尾都是網友主動要來他家,兩人聊了3、4個小時,發生性行為時,也沒有違反當事者的意願。
該名網友指出,他原本想搭末班車從台中回家,但由於恐慌症發作而錯過,且症狀一直持續到半夜1點多。為了緩解症狀,他需要人陪伴說話,因此用手機進入了一個「網路聊天室」,並和吳男聊天且加了LINE好友。他強調,自己有提及只是要見面聊天,沒有要做什麼事,而對方明明也答應「好,不做」,卻在之後不斷用言語羞辱他,甚至做出性侵的行為。後來在朋友多次鼓勵下,才敢站出來提告吳男,並希望對方能付出應有的代價。
▼受害者表示,他只是想找人聊天。(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審時,法官由於受害者的錄影時長只有3分鐘,和待在吳男住處的4小時相比,過於簡短,礙於沒有其他直接性的證據,因此判吳男無罪。二審時,法官則檢視了錄影內容與聊天訊息,認為受害者和吳男已約定好「沒有要發生性行為」,在住家時也有拒絕的行動,但吳男卻仍強迫性交,且不承認犯案,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