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張大春,去年因為不滿電台主持人「劉駿耀」在節目裡諷刺林義雄,寫臉書以不雅字眼,指名道姓的罵「劉駿耀」,遭提告加重誹謗,而現在二審宣判判罰張大春3000元,全案定讞。
廣播節目主持人劉駿耀:「罵我下流,罵我腦袋裝屎,那這些東西其實在法律的界線上面非常的清楚,他就是妨害名譽或是誹謗。」公開指責作者張大春,劉俊耀甚至還對他提出誹謗告訴,全都是因為在2014年廣播節目上的這番話,提到林義雄絕食反核四,當時劉俊耀在自己的廣播節目上,和來賓林瑞圖有一堆質疑,語氣之中略帶反諷,點名核四案早在李登輝陳水扁時代就在進行。
為何當時林義雄主席沒絕食,只不過這番自認的揶揄口吻卻遭到作家張大春在臉書痛批,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還用髒話怒斥,直接點名就是說你劉駿耀,甚至還說「再罵你也不值了,真不知道腦子裡裝甚麼」,劉駿耀因為不堪名譽受辱,因此提出誹謗告訴,原本一審認為張大春只是在進行評論,獲判無罪,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張大春的言論,已經指名道姓,因此逆轉改判有罪,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劉俊耀得知後,認為判決是給社會一個公道,感謝法官讓民眾清楚知道,言論自由和公然侮辱的界線,不要再讓有心之人濫用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