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44歲林姓男子先前發現妻子與蔡姓人夫發生婚外情,雙方當時以100萬和解,沒想到,隔年又抓包兩人仍藕斷絲連,讓他相當崩潰,氣得提告求償200萬元。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林男蒐證的舉動違反保密約定,最後判處蔡男只須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人夫遭到妻子兩度背叛,氣炸提告。(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44歲林姓男子主張,與張姓妻子結婚至今11年,婚後育有兩名子女,但2019年11月發現妻子與一名43歲蔡姓男子外遇,抓包兩人上旅社開房間,讓他當場氣炸,憤而一狀告上法院;後來隔年5月雙方簽立和解書,以100萬元達成和解,林男最後撤銷告訴。
林男原以為妻子會就此回心轉意,沒想到,隔年又發現對方仍與蔡男有來往。林男指控,2020年9月蔡男持續與妻子互傳訊息,兩人透過訊息相互調情,就像熱戀中的情侶一樣,且還去旅館開房間,一待就是3小時,且還在電梯內甜蜜擁抱;不僅如此,兩人同年11月的某天還前往五星飯店共進午餐慶生,之後再相約去陽明山出遊。
▼林男抓包妻子與人夫互傳甜蜜訊息。(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林男表示,自己先前因為遭背叛,導致精神崩潰,未料如今情緒尚未平復竟然又被二度戴綠帽,讓獨自照顧兩名子女的他痛苦不堪,於是自行展開蒐證,最後選擇提告,要求蔡男賠償200萬元,捍衛自己的權利。台北地方法院經過審理後表示,林男具備碩士學歷,在上市櫃公司擔任主管,年薪破百萬,名下有房有股票;而蔡男則是有博士高學歷,最高年薪超過300萬元,名下有車輛及股票,經濟條件比林男略勝一籌。
▼台北地院判決近日出爐。(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蔡男在知道張女是已婚身分的情況下,仍邀約對方至摩鐵3小時,侵害林男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但雙方曾在3年前達成和解,並約定林男在和解後不得再將相關資訊洩露給任何人,但林男仍違反保密約定,長期擅自讀取張女的手機通話內容,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間翻拍1445張照片,且雙方的對話內容多是一般問候話語,並非都是甜言蜜語,因此法官認定,林男對配偶之自由權、隱私權欠缺尊重,最後判處蔡男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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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