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子,兩人以1萬元的價格進行性交易,對方向他透露,自己是為了存錢上大學才會親自下海,怎料,男子趁她去洗澡時偷翻錢包,這才發現女子竟然未滿18歲,事後慘吃上官司,結局曝光神反轉。
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男子於2019年4月,在某包養網站上認識一名年僅15歲的女子,他明知道對方未成年,卻還是以1萬元的價格,邀約對方到旅館進行性交易,檢方認為他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必須依法處置。
▼一名男子與未成年的少女從事性交易。(示意圖/Pixabay)
然而,男子卻向法院辯稱,女子向他透露自己18歲,目前就讀高職,想從事性交易是因為要存錢念大學,希望以後還能繼續相約,沒想到他信以為真,直到在旅館內,男子趁對方去洗澡時,偷偷翻錢包裡的身分證,才得知女子的真實年齡。
▼男子向法院辯稱,女子謊稱自己已滿18歲。(示意圖/Pixabay)
經過法院審理,認為該名女子的打扮相當成熟,不僅會化妝、塗口紅,還噴香水穿上高跟鞋,且兩人的對話中,女子確實有謊稱自己以滿18歲,在網站的照片還穿著低胸上衣,若不看身分證,真的難以察覺她未滿18歲。最終,高雄地方法院採信男子說詞,判處他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卻遭法院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