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某公有市場自治會許姓會長,雇用外籍女移工擔任看護工,卻變相要求女移工在自己開設的生魚片店工作,沒想到許某竟起色心,多次性侵女移工,還威嚇不准逃走,最後女移工不堪受辱,才在男同事協助下蒐證報警,法官最後判刑4年4個月。
許姓會長於2016年申請雇用一名菲籍女移工,住在生魚片店樓上的房間,有天許某自後方強行抱住女移工,不顧女移工抗拒對她強吻,及撫摸其胸部、臀部及下體。後來,許某更得寸進尺,對女移工性侵得逞。
一同工作的詹姓員工因在垃圾桶內發現保險套包裝,且見女移工心情不佳,時常在店後方哭泣,趨前詢問關心才知女移工被老闆性侵一事。他主動協助女移工在房門加裝門鎖,防範許某再對她性侵,並且告知女移工可錄影蒐證或向他求助。
不久後,許姓會長多次趁女移工一人獨處時,強行抱她並上下其手,由於女移工已事先開啟放在房間外喇叭上的行車紀錄器,將許伸魔手的過程完整拍下。女移工雖然手握證據,但不知如何求助,因此仍繼續隱忍雇主的惡行。
直到去年女移工無法忍受逃離,告知詹姓同事,兩人討論後決定先要求許姓會長出面處理。不過許不但拒絕和解,還恐嚇女移工擅離工作場所,可通報為逃逸外籍移工並遣送回國等言語威逼,女移工最後鼓起勇氣,在同事陪伴下向警方報案。
法官審理指出,許姓會長為有配偶之人,身為女移工雇主本應善盡照護責任,竟僅因一時情欲衝動,即以強暴方式對初到台灣工作的女移工多次猥褻性侵,致女移工遭受相當程度的精神痛苦,也損及國家形象。在女移工逃離工作場所後,許某仍試圖以各種理由威逼女移工,阻止報警曝光全案,警詢偵查時矢口否認犯行。在法院審理期間,也僅坦承女移工有錄影搜證的2次行為,及至法院即將判決,才賠償女移工70萬元,難以認定犯後有悔意,因此嘉義地院判處許4年4月,高等法院駁回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延伸閱讀
【老闆是匹狼2】無良雇主性侵外籍移工 曾獲優良廠商求緩刑
保護傘餐廳潑屎黑衣人被逮 辯一件事讓他萌生犯案念頭
知名流亡港人餐廳遭潑雞屎 黑衣人逃逸影像曝光
【獨家】拆封飄惡臭﹑懸浮不明物 老客戶怒控白蘭氏雞精產品出包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老闆是匹狼1】色老闆吃人夠夠 性侵女員工還恐嚇不准跑
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圖/翻攝自photo-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