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誘拐高雄少女的羅姓嫌犯昨(1)日晚間拒絕夜間偵訊,昨晚留置在拘留所,今(2)日上午8時許,羅嫌已移送往高雄地檢署進行複訊。而警方指出,羅嫌前兩次妨害性自主的地點也是在這間密室,至於羅嫌的犯案模式如今也隨之曝光。
羅姓嫌犯過去曾有2起性侵未成年少女的前科紀錄,當時他在台北市某保全公司擔任經理期間,負責應徵面試的工作,卻藉機在人力銀行網站尋找想要打工的未成年少女,以面試為由,先後約出年僅15、16歲的少女,在飲用水中下藥,趁少女沉睡後拍下猥褻照並性侵得逞。台北地院審理後時,各處有期徒刑7年6月,合併執行10年,全案仍可上訴。警方透露,羅嫌前兩次妨害性自主的地點就是在這間密室內,不過,少女自述未遭到性侵,羅嫌也否認性侵,目前根據初步驗傷結果顯示,少女身體也無外傷,後續仍須調查釐清。
▼羅姓嫌犯2日上午被移送往高雄地檢署進行複訊。(圖/東森新聞)
另外,關於羅嫌的犯案手法也隨之曝光,檢警追查發現,這回誘拐少女並非臨時起意,而是預謀犯案,羅嫌今年5月就開始跟少女聯繫,要求他當「手遊伴玩員」,或是畫畫、唱歌等等工作賺錢,在過去4個月以來,少女每次工作都能賺200元到1000元不等。檢警指出,羅嫌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都是利用超商店到店的包裹服務來發工資,避免帳戶曝光,直到8月中,他向少女謊稱可以轉正職,要少女到新竹面試,還要求對方住在透天豪宅,沒想到就此囚禁對方。
▼羅姓嫌犯1日遭到警方壓制逮捕。(圖/東森新聞)
少女父親受訪時表示,女兒29日赴約前往新竹,準備與羅嫌見面談工作,並找了好友一起搭高鐵北上,兩人原約定當天下午5時許碰面回高雄,但女兒搭上盧嫌轎車後失聯,讓好友在高鐵站乾等到晚上8時許仍不敢離去。少女父親透露,直到他們發現女兒不見,循線聯絡到女兒好友,她才說出兩人跑到新竹,自己現在也找不到人。少女父親說,所幸這名同學有記下盧嫌車牌,才讓警方能以車追人,慶幸她當時夠機警,也感謝對方幫忙。而昨日在複訊過後,檢方裁定,共犯王姓及盧姓男子無保請回、限制住居,至於羅姓嫌犯的妻子在檢方複訊後仍然列為證人,至於羅嫌是單獨犯案或是有縝密的犯案結構,仍有待檢警抽絲剝繭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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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