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子與妻子育有1子3女,不料在妻子逝世後,男子發覺二女兒「長得越來越像亡妻」,因此愛上她,後來更伸出狼手侵犯二女兒,時間長達5年,她因不想被送進收容所,再加上擔心父親會因罪行坐牢,害得家庭破碎,決定獨自忍受所有一切。
根據《星洲日報》報導,這名63歲男子自從妻子在2010年離世後,因為二女兒長得越來越像亡妻,逐漸地被她吸引。2012年初,當男子得知二女兒正與一名男同學交往時,堅決反對這段戀情,而且還趁著每晚家人都睡著時,把她叫到客廳開導,甚至威脅她,若不乖乖「聽話」,就會把她送進當地伊斯蘭教研究會(Pertapis)旗下的婦女與少女收容所。
▼男子從2013年開始持續侵犯女兒,直到2018年罪行才被揭發。(示意圖 非當事人/Pixabay)
然而,男子更從2013年6月開始非禮二女兒,甚至趁兒子在速食店值晚班、當兵期間,其他女兒們睡著之際,把二女兒單獨叫出來,第一次性侵得逞後,除了齋戒月、兒子回家過夜及二女兒來月經時,之後的一年幾乎天天非禮及侵犯,但二女兒因為不想被送到收容所,且擔心父親罪刑被揭發後坐牢,因此決定忍耐。
林姓副檢察官(Sheldon Lim)表示,被告稱「由於二女兒長得越來越像過世的妻子,自己已無可自拔地愛上她」,才會開始在半夜的訓話中對女兒擁抱、親吻,進而做出非禮、性侵等行為。
▼被告稱,「由於二女兒長得越來越像過世的妻子,自己已無可自拔地愛上她」。(示意圖 非當事人/Pixabay)
被告的辯護律師則稱,男子只是一名有飲酒史的清潔工,他在收押期間已反省自己的行為,並坦承「被害人是他最喜歡的孩子,但當她變得越來越像過世的妻子時候,他慢慢地被吸引,甚至做了絕對不該做的事情,讓他與女兒蒙羞。」
檢察官對被告具體求刑「至少29年」,並痛斥男子不該為了滿足他的肉體慾望,濫用受害者對他的信任,「這樣的獸行是被害人的親生父親所犯下,無疑會給她留下一輩子的痛苦與不可抹滅的烙印」。不過,由於被告的年齡已經超過50歲,遠超過新加坡執行鞭刑的法定年齡,因此法院在6月26日判處他2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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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