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台南南化一名名郭姓嫌犯,因為負債的緣故,跑到叔公家行竊失風,沒想到竟持鐵鎚殺害叔公和嬸婆,他的外婆在發現後隨即報警,也被他爆頭慘死,台南地院當時依強盜殺人、殺人等罪嫌,一審判郭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想到事隔2年,近期二審判決出爐,台南高分院仍盼無期徒刑。
至於一審為何判郭嫌判無期徒刑?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蔡雅惠在當時表示,合議庭認為,被告郭嫌經過矯治,有再社會化的高度可能性,並審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與2018年就公民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六條,才因而判決執行無期徒刑,此外,蔡雅惠還補充道,合議庭認為,郭姓嫌犯有教化的可能,加上被害家屬和他是親戚關係,都沒有提出告訴或求處極刑,整起案件已經失去3名家人,若他也被判死刑,可能對家庭或其他親屬有更大的傷害。
▼郭姓凶嫌持鐵鎚殺害3親,二審仍被判無期徒刑。(圖/東森新聞)
▼郭姓凶嫌外婆事發前曾緩慢離開家中,未料竟成最後身影。(圖/東森新聞)
距離一審判決事隔將近兩年,台南高分院則於昨日公布二審判決,最終仍判處郭姓嫌犯無期徒刑,刑庭庭長吳勇輝強調,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被告不判處死刑的理由為,雖然郭嫌殺害3親,也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確實有考量是否處以極刑的必要,但他沒有前科,且有正當工作、正常的家庭生活,沒有施用毒品、酗酒等物質濫用的情形,素行良好,當時是失慮衝動下所為,並非有預謀性的計畫殺人。
▼郭姓凶嫌拿鐵鎚弒3親,均慘遭爆頭而死。(圖/東森新聞)
合議庭強調,綜合以上結果,認為郭嫌具有中等智能程度,具備閱讀學習能力,且有足以支持的親情家庭關係',若被告成新悔悟,願意改變,經過矯正後有相當高的再社會化可能性,沒有除以極刑必要。
▼二審判決出爐,郭姓嫌犯仍判處無期徒刑,合議庭認為有再社會化可能。(圖/東森新聞)
郭姓嫌犯事發前曾在臉書,PO出與女兒太太的合照,看來就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人,平常靠著打零工維生,沒有前科的他,其實有多次,偷竊外婆錢財金飾的紀錄,只是外婆愛孫心切,每一次都原諒包容,沒想到最後竟換來殺身之禍,賠上性命。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