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何女曾向黃男借12萬,但卻遲遲不還讓黃男心生不滿,因此在2015年時以介紹生意為由,夥同陳男騙何女到大陸東莞談生意,約出來談話。途中黃男拿出預先下了大量安眠藥的飲料給何女,還騙說「能補血」,何女當時不疑有他的喝下,不料卻陷入昏迷。
黃男與陳男見何女昏迷,立即開車載往山區,還洗劫了何女身上的錢包、手錶、戒指等等財物,此外兩人還出手不斷毆打何女,洩恨後才將何女丟包路邊,隨後兩人循小三通返台。
何女則昏迷12小時多,醒來發現自己全身是傷躺在路邊,難以動彈,只能躺在地上呼喊救命,直到路人見狀報警將她送醫,並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然而,製作完筆錄的何女回到飯店休息後,卻被人發現昏倒在房間床上,經送醫後仍因服食過量安眠藥,併因遭毆打凌虐受有胸部閉合性損傷、胸壁挫傷及挫傷性氣胸、濕肺、腹腔有腹壁血腫,而因未即時就醫,導致胸腹部挫傷引發外傷性胰腺損傷、瀰漫性腹膜炎,最後因多器官功能衰竭不治死亡。
大陸公安事後鎖定黃、陳2人涉有重嫌,函請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協助辦案,台灣警方逮捕2人,並提起公訴。
不過,黃男到案後,否認犯行,還辯稱當時給何女喝的其他人也都喝,但並沒有問題,飲料是原裝包,沒有人動過手腳,「我認為是她自己報的假案」等,而陳男也說,「我確實沒有做這件事情」。
然而,一二審法官並不採信2人說法,將黃男重判15年、陳男12年。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有疑慮,因此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但更一審法官認為,2人犯後態度不佳,且造成何女段異鄉,手段相當兇殘,因此更一審法官仍依殺人罪嫌判黃男15年徒刑,陳男12年。全案可上訴。
(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