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10年前,家住汐止區男子張鶴齡在情婦蘇玉真的慫恿之下,用乙醚將妻女3人迷昏再勒斃,之後又故布疑陣為瓦斯中毒意外。他殺妻部分已遭判處無期徒刑,至於殺害2幼女部分,歷審判將他判死,但今(29)日更五審將他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狠夫夥同情婦殺害妻女案,發生在2006年4月間,蔡女與1對幼女被發現陳屍在汐止區自宅屋內,警方一度研判是蔡女開瓦斯自殺,經檢警偵辦後才發現是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張被控殺妻部分,2012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張不惜夫妻結髮之情,與蘇女共謀殺妻,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至於教唆殺人及負責買毒的蘇玉真,一審被判刑15年,更一審法官認為她供出買毒及共同策畫殺人的關鍵案情,獲減刑改判10年,因檢方未上訴而確定。
張殺2幼女部分,從一審到更四審共18位法官都認定他泯滅人性,判處死刑。但案件經過上訴,最高法院也聽完生死辯後認定,更四審沒有妥適調查張的犯案動機、犯後態度、有無教化可能,有判決理由不備之處,撤銷死刑發回高院繼續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