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天證實,日前遭到日本公務船扣押的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該船長按日方要求交付保證金170萬元台幣後,在日本當地時間下午4點40分(台北時間為下午3點40分)獲釋,並被直升機載往硫磺島附近的船上。
前天「東聖吉16號」在沖之島礁海域遭到日本公務船扣押,船上有台籍船長等10名船員,日方認定該船闖入經濟海域捕魚,所以要求繳交保證金600萬日圓(約170萬元台幣),否則將連人帶船押回日本本土。
有關我國籍「東聖吉16號」漁船於本(4)月25日在「沖之鳥」東南東方約150浬海域(距我鵝鑾鼻東方約1,007浬)遭日方公務船登檢及扣捕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一、外交部尊重家屬期盼人船早日獲釋之意見,已經協助「東聖吉16號」船長於本月26日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600萬日圓。船長嗣於東京時間26日下午4時40分在橫濱獲釋。我駐日本代表處已於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探視,並通知家屬獲釋之訊息。
二、「東聖吉16號」船長預計於東京時間本月26日下午6時搭乘日方準備之飛機前往硫磺島,並於落地後換乘直升機返回「東聖吉16號」漁船,預計於27日凌晨啓航返國。
三、外交部強調:此次「東」船船長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並不表示我政府默認日本享有在「沖之鳥」週遭劃設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之權利。有關「沖之鳥」議題,應由相關當事方依據國際法進行協商,或尋求國際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尚未就「沖之鳥」法律地位做出具體審查結果前,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爭議海域的航行及魚捕等權益,並儘速與我就此問題進行協商,以期獲致雙方均能接受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