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審理「W飯店女子命案」,26日上午做出更一審判決,認為「土豪哥」朱家龍等人轉讓藥品與女子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依藥事法轉讓偽藥或禁藥罪,改判朱家龍2年10月徒刑。另外,合議庭評議之後,裁定朱家龍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郭姓被害女子等人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導致郭女於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土豪哥先前強調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圖/中央社)
一、二審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家龍10年徒刑;蔡逸學、洪聖晏各被判刑10年、10年6月。最高法院將朱家龍、蔡逸學、洪聖晏所涉部分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26日上午宣判。
宣判後合議庭隨即召開延長羈押庭,詢問檢察官、朱家龍、洪聖晏交保或羈押的意見,土豪哥表示,「對交保金額沒意見,全力配合。」高院最後裁定,土豪哥100萬元交保、同案被告洪聖晏15萬元交保,並限制2人出境、出海。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