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途中被尪硬闖留子孫 妻提離婚控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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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人妻日前指控丈夫趁她在洗澡時突然闖入浴室,且沒事先告知她就體內射精,事後她越想越氣,隔天傳簡訊給丈夫揚言要離婚,還怒告丈夫性侵,讓丈夫看了超無奈,回應:「難道結婚這5年我都在強暴妳?」妻子也怒回:「沒錯!」不過檢方認為這是妻子個人對丈夫的主觀批判,最終全案判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妻子陳女指控丈夫林男於2017年8月間,趁她在浴室洗澡時性侵她,林男到案後坦承自己和陳女在浴室有發生性關係,不過否認是強制性交,因為陳女在過程中並沒有拒絕,質疑陳女是因為沒有避孕才會發怒,林男表示,當下他還問陳女是否不要小孩,妻子並沒有回答,沒想到隔天就傳來簡訊說要和他離婚。

 

▼妻子洗澡到一半,丈夫突然闖入浴室。(示意圖/pixabay)

 

另外,陳女姊姊到案後表示,自己聽到陳女說被性侵,且林男也說要去自首,不過檢方調查LINE對話紀錄發現,林男當時對陳女用「強暴」字眼感到難以置信,才會用自嘲口吻說要去自首,和姊姊說的承認自己犯案並不同。而姊姊原本還安慰林男,說陳女說要離婚只是氣話,後來又改口指責林男性侵,因此檢方認為姊姊的證詞已受到陳女的主觀批判所影響。

 

▼丈夫和妻子發生性行為,卻被告性侵,圖非當事人。(示意圖/pixabay)

 

檢方調查指出,林男和陳女婚後作息不同,兩人經常爭吵,感情早就逐漸淡去,調閱兩人對話紀錄發現,陳女罵林男性侵時,林男生氣回問:「什麼強暴?難道結婚這5年我都在強暴妳?」陳女還回應:「沒錯,你就是強暴犯!」讓林男無奈回:「我知道這件事對妳傷害很大,然而使用強暴字眼,實在太重!」沒想到最後陳女真的一狀告上法院。不過檢方認為,陳女對「強暴」一詞的解讀,已經不只是「違反意願發生性關係」,而認定「丈夫強暴」是陳女個人的主觀批判,難以採信其指控,因此判定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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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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