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看到這名父親,只是因為兒子幫他買肉圓、忘記加辣,就打妻小,引發民眾動用私刑,有人登門呼巴掌,有人聚在樓下,煮辣椒鍋抗議。其實,像打人、闖入住所,或是在網路留言辱罵等等,都會涉及刑法,最後反而挨告。若民眾真的發現有家暴狀況,還是打110,以及拿手機幫忙蒐證,才是必要的做法。
警方就怕失控,嚴陣以待,連副分局長 都親自來端鍋。
警方vs.民眾:「這給我處理,(加一下啦)。」
▼(圖/東森新聞)
為了這起家暴案,民眾實在好氣,甚至其中這名鱷魚哥,還夥同6名朋友,前往住處,討公道。
鱷魚哥:「我內心只想做對的事,到時候有法律的責任,我都會自己負擔起。」
私刑畫面PO網,引爆公審怒火,但這凌駕在司法之上的暴力,不僅容易模糊焦點,激怒施暴者,更會吃上刑責。
▼(圖/東森新聞)
律師陳克譽:「這樣子沒有經過別人同意,跑到別人家裡面,可能構成我們講的侵入住居,打他的話這可能有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甚至到重傷害程度都有可能。」
除了當面教訓的刑責,網路直播上的留言,也可能成為,遭提告的證據。
律師陳克譽:「上面的留言,那留言跟本案,比如沒有什麼直接關聯性的,那直接做一些人身攻擊的話,的確可能構成我們講的,妨害名譽,威脅人家生命身體安全,也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
那到底該怎麼保護受虐者呢?第一,如果聽到、看到家暴案發生,一定要打110,詳述整個過程,至於113只是提供意見,第二,人手一台手機,拍下蒐證錄影,幫助被害人守住鐵證,以及在提告後成為關鍵證人,或是捐款社福團體,由專業單位來幫助被害家庭,雖然動私刑看的大快人心,但這是宣洩不是正義,更可能因此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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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