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大學任教鋼琴的女子指控,一名羅姓男子自稱「活佛上師」,謊稱她命帶七煞,需要透過「男女雙修」才能消災解厄,當時因為她剛離婚,心靈十分空虛竟信以為真,同意讓羅男及對方的劉姓女友搬進家裡同居,10年至少發生上千次性關係,直到後來逃離魔掌,她怒告羅男和劉女利用權勢性交罪,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判決也在最近出爐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指控2000年3月間與前夫離婚,為了尋求心靈的慰藉參加佛教密宗團體,認識自稱是「活佛上師」的羅男,對方鐵口直斷她「命帶七煞,必須透過男女雙修,將肉體獻給活佛才能消災解厄」,當時她深信對方,便答應羅男搬進她的住處,隔年羅男的劉姓女友也帶著2人生的女兒搬進同住。男方藉口雙修可以消災解厄,以每周2、3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當她懷疑時,劉女就會對她洗腦,不斷強調雙修的好處,直到2011年7月,羅男和劉女才搬走,期間女子和羅男至少發生1000次以上性行為。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女子指控,羅男和劉女要求她交出所有教授鋼琴的所得,10年來侵占超過600萬元,因此控告羅男提起利用權勢性交罪、劉女幫助利用權勢性交罪,還一併對2人提告涉犯侵占等罪。不過,羅男否認犯行,稱自己從沒有說自己是「活佛上師」,透露認識女子後,便和對方成為男女朋友,同居期間也確實有發生關係,但都是兩情相悅,且生活費是共同負擔,平常多由他載女子去學生家教課。
劉女指出,2001年在佛學會上認識女子,2人以姐妹相稱,當羅男和女子同居時,女子也希望她能一起搬過去作伴,3人同居期間和平相處,至於被指控侵占薪資的部分,她表示平常也有上班工作,分擔住宿生活費。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檢察官認為,女子提告的照片,最多只能認定羅男是宗教修行人士,且同居的期間,女子可以自由進出、自由打電話給家人,甚至可以到學校或學生住處上課,明明有許多機會求救,反而和羅男發生性關係長達10年,與一般人遭到性侵的反應明顯不合理,且女子擁有高學歷,也非涉世未深、毫無經驗者,因此認為羅男、劉女罪證不足,將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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