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醫師娘與丈夫結婚多年沒有孩子,但她前(2016)年發現一名離職護理師抱著嬰兒拜訪婆婆,事後她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丈夫戶籍謄本,驚見丈夫認領了一名男嬰,才得知男方外遇還生子,小三常常找丈夫過夜,無視她的存在,更曾對她比出V勝利手勢,讓她忍無可忍,怒告通姦並求償。
▼醫師與護士外遇,還生下孩子。(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64歲鄭姓醫師在台北開設一所內外科診所,住家就在診所樓上。他在1991年底與曹姓老婆結婚,至今仍未生小孩,但2016年2月底時,曹女發現先前一名已離職的40多歲黃姓護理師,曾與婆婆一起用餐,屋內還傳出嬰兒聲,同年4月,她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丈夫的戶籍謄本,發覺丈夫在年初認領黃女所生的男嬰,才知道兩人有婚外情,且黃女住在診所附近,常常來找丈夫過夜,完全無視她的存在,還對她比出V勝利手勢,態度非常囂張,氣得她提告通姦並求償200萬元。
▼小三辯稱以為對方離婚,才會答應交往。(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黃女辯稱,她自2006年任職鄭男的診所後,發現夫妻倆感情不佳,幾乎沒有互動,且她在2012年鄭父重病時到醫院幫忙照顧,鄭男也向她透露婚姻有問題。直到鄭父過世,鄭男宣稱已經離婚,她才會答應對方的追求,兩人一起外出吃飯、看電影,在2015年同遊日本,酒後還在飯店內發生性行為,事後她發現懷孕後,鄭男才坦言沒有離婚,但苦苦哀求,稱60多歲卻沒小孩,母親想要孫子,她才決定生下小孩。黃女堅稱,當年誤以為鄭男離婚,才會和對方交往並發生關係,並非故意侵害曹女配偶權,且她收入不多,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小三還帶孩子去看婆婆。(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新北地院認為,黃女已破壞曹女家庭及婚姻,因此判黃女須賠償醫師娘15萬元,仍可上訴。至於刑事部分,新北地檢署推算黃女受孕時間,認為發生性行為應該是在國內,因此依相姦罪將她起訴,而鄭男則獲妻撤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