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駕駛遭檢聲押 法官裁定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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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駕駛遭檢聲押 法官裁定50萬元交保
普悠瑪翻車事故,奪走18條人命,檢警22日一整天偵訊駕駛尤振仲,23號清晨宜蘭地方法院方面認為無串證逃亡之虞,裁定50萬元交保。法院方面罕見地發布新聞稿,裡面列了司機的三大疏失,包括關掉ATP之後,應該要在下站再次開啟,卻沒有開啟動作。同時,原本司機供稱當時車速只有82公里,但實際上已經飆到了14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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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記者 vs. 司機員尤振仲:「ATP有關掉嗎?是不是車速真的有點過快?」。

普悠瑪駕駛尤振仲坐在輪椅上不發一語,兩隻手和頭部都還有包紮的痕跡,法官裁定尤振仲以50萬交保,家屬立刻籌錢讓他離開法院。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檢察官主張的串證之虞是沒有的,是不成立的,另外逃亡之虞,合議庭認為是重保跟限制出境出海,就足以保全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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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普悠瑪翻覆的原因就是超速釀禍,指向司機員的人為疏失,而在偵訊時,尤振仲表示因為列車動力有問題,所以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問題是關閉ATP後,必須在下個停靠站再打開,但之後他並沒有這麼做,讓普悠瑪成了失速列車。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被告也自己承認,在大溪站附近就把ATP關掉,後來並沒有再開啟」。

另外尤振仲在偵訊時說,車上儀表與實際車速不符,所以他直接拉刻度,只有拉到82至83公里,不過檢方認為,司機受過觀速訓練,竟然直接拉到了140公里,屬於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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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他看到儀表板顯示的時速,是82、83公里,但這跟卷證資料所顯示的行車紀錄時速是顯然不符的,這個部分檢方,掌握到相關證據」。

事實上,駕駛尤振仲被帶進地檢署時,一度拒絕律師為他辯護,消極的態度讓人不解,他在交保後,再回到羅東聖母醫院,院方表示他的身體狀況穩定,意識精神狀態都還好,但不太跟別人講話。

身心科醫師郭約瑟:「我想以常人來說,受傷又要有官司的糾紛,我想這兩種對常人來說,都是相當巨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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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聖母醫院將持續幫司機尤振仲進行輔導,至於他預計什麼時候出院,院方表示還要觀察身體才能確定。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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