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種電曾經在雲、嘉、南地區興起一股熱潮,但農委會發現,許多種電農地根本沒有在耕作,因此聯合地方政府積極取締,在台南就傳出有農民因此白花了6000萬架設光電棚,血本無歸,但農委會的農地使用規範早有明訂,少數種電的農民和承租業者到底是心存僥倖心態,還是不明法令造成虧損,恐怕得自己先搞清楚。
▼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農地蓋太陽能發電設備,卻指控違規乃惡法造成(圖/東森新聞)
一大片光電棚,在台南官田水雉園區,顯得特別醒目。附近居民帶《東森新聞》記者靠近一看,發現這個光電棚下的作物和想像中的不同。台南有一些農田上面,放著太陽能板,有些是合格的,但有一些並沒有在耕作,形成假耕作、真種電的狀況。
▼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農地蓋太陽能發電設備,卻指控違規乃惡法造成(圖/東森新聞)
有一名鄭姓農夫看好種電,也在田地上蓋太陽能發電設備,貸款4000萬,沒想到還沒回本,法令就一改再改,他900坪的光電溫室被認定不合法,現在需改建成菇寮,又得再砸2000萬,能不能過關,還是個未知數。
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農地蓋太陽能發電設備,就超過2000件,但蓋在沿海劣化田的比例只有百分之5,其餘都蓋在良田上,農地不農用,而是以每公頃35到45萬元出租種電,租期1、20年,比種稻獲利更高。
▼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農地蓋太陽能發電設備,卻指控違規乃惡法造成(圖/東森新聞)
為了要杜絕假務農真種電亂象,各縣市政府加強查緝,全台上百件違規案件中,以台南市佔70件最多,農地使用法令還有種電規定都有明文可查,業者自稱被迫損失,到底是因心存僥倖還是惡法造成,司法會查明。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