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除了要負擔
運費,竟然有民眾遇到賣家要求付「
稅金」,民眾
投訴自己在拍賣網站買一台9000多塊錢的滑板車,但是貨遲遲沒有送到,詢問賣家則要求多負擔稅金,因為貨物遭到海關抽查,要求許先生一起負擔稅金民眾氣得向客服反應並要求退款。
▼(圖/東森新聞)
不管是通勤上班、穿梭街頭還是上山下海,這一台電動滑板車,輕巧、方便還可以折疊隨身攜帶,這台中國大廠的滑板車,民眾在知名網站的拍賣購買,明明只是
網購但卻被賣家要求付稅金。
這一台打著15天特價「免運」,這位許先生投訴5月份花了9000多塊錢,購買這台摺疊滑板車,等了兩個禮拜還沒收到,但賣家卻私下用line聯繫,因為貨物遭到海關抽查,要求許先生一起負擔稅金,貨運公司兩次送貨,分別表示要跟許先生收取1264元和1064元都被拒收,許先生要求退費,但他認為賣家在拖延時間遲遲等不到退費,最後許先生連繫客服,賣家才改口說「不用多負擔稅金」,對此拍賣網站表示,買賣雙方對於運費收取及取貨沒有共識,商品所在地標示與實際來源有異,已經對賣家處以停權,同時也會協助退款給買家。
▼(圖/東森新聞)
網路購物方便,通常在
結帳前就會確定買家要負擔的運費以及總金額,這回遇到賣家要求負擔「稅金」,應該要在商品上架前就把金額加進去,消費者付款前一定要特別留意,免得東扣西扣,最後反而買得更貴。
▼(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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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黃小姐男友買紋身貼紙,到超商取貨,因為工作忙錄,貨都到超商七天沒去領,超商退回物品,接著賣家傳訊給黃小姐男友說要提告,不想被告,得買下商品後再賠償6百元,黃小姐和男友覺得受威脅,認為不是有七天鑑賞期嗎,不買退回也不行,消費者協會說如果買了沒告知要取消,賣家確實有提告權益。
▼(圖/東森新聞)
猛男秀刺青貼紙,怎麼摸貼紙就是不會掉,還到浴室搓洗,號稱可以持續黏貼在身上一個月,看了好心動,到網路上購買、超商取貨,卻因為工作太忙,七天沒領貨,收到賣家要提告的訊息。
▼(圖/東森新聞)
紋身貼紙買家黃小姐:「我男朋友工作有點忙,所以即便它寄了,電話來、簡訊來,有取貨通知,他有時候回到家都睡了,他也忘記了,結果就遇到這種店家,是蠻令人傻眼。」
賣家發出的訊息中,就有寫到將以刑法的毀棄損壞,還有民法的受理延遲兩個法條提告,買家試圖溝通,也跟賣家說會出運費,看能不能再出一次貨,沒想到賣家又發出了一張和解方式,裡頭三個方案讓買家選,一個是買選購的商品,除了商品費用外,得再付600元賠償費,另一個選項是不要商品,賠償包裝、運費、人事、律師訴訟費等損失共1000元,如果不想處理,就會提告求償,不再和解。
▼(圖/東森新聞)
紋身貼紙買家黃小姐:「很困擾,其實很簡單的一件事,不需要搞成這樣子,而且我會覺得說,我是不是受到威脅。」
買家認為只是買個東西,本來就有七天鑑賞期,就算不拿,退回給賣家,也不至於需要提告大費周章,不過消費者協會說,賣家確實有提告的權益。
消費者可以享有7天不用任何理由解除權,但享有這個解除權,就要有一定程度責任,超過7天沒有告知,就必須付違約的責任。消費者協會提醒,購買商品、超商取貨,賣家都已經提醒要取貨了,如果確認不要買,一定要通知賣家,以書面通知而不是電話取消,避免糾紛,否則像這回買紋身貼紙,只因為沒拿貨,可能被告,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