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一名已婚的蔡姓國小學務主任,過去曾發生多次外遇事件,雖然他曾對妻子說不會再犯,但仍在去年和另一所國小的郭姓女總務主任發生婚外情,還向妻子謊稱要去「參加飛盤比賽」,藉此和郭女幽會。而機靈的蔡妻察覺有異,於是狂追54公里到摩鐵逮人,新北地院1日判決2人要賠償蔡妻40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蔡男是新北市板橋某國小學務主任,不過卻在婚後不斷外遇,而且對象都是平時會碰到的學校職員,蔡妻指出,丈夫曾經為此懺悔,並寫悔過書承諾不會再犯,不過實際上他卻做不到。
去年12月,蔡男謊稱要到某技術學院參加飛盤比賽,而當天蔡妻到丈夫的學校附近辦事情時,剛好就目睹蔡男搭上了另所國小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機靈的她一路騎機車尾隨。直到汽車開上高架橋後,蔡妻本來想要放棄跟蹤,結果這時蔡男突然傳來飛盤比賽的照片,蔡妻這時才發現實際比賽地點是在八里區的某國小。
於是蔡妻再度跳上機車,火速騎車飆往八里這所國小,果然發現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就在那,於是在一旁等候比賽結束。直到當天下午3點多,蔡男和郭女又再度上車,蔡妻這時攔下計程車跟蹤,一路從八里狂追54公里到樹林,最後竟然見到2人進入一間汽車旅館,氣得立即報警抓猴。
警察到場按鈴進房後,只見蔡男衣著完整,郭女則一絲不掛地在浴室泡澡,讓蔡妻氣得提告求償700萬。
事後蔡男聲稱兩人只是討論學校工程,郭女則說當時是「純聊天」,由於房間並未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是沾有體液的衛生紙等事證,所以最後刑事部分,檢方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能認定兩人涉犯妨害婚姻等犯行,因此不起訴。而民事部分,新北地院認為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因此判2人須賠蔡妻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