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一名男大生前年到伯父家作客,結果竟然趁機猥褻當時還是高中生的堂妹,不但親咬她的耳朵,甚至還大膽地用手抓向堂妹的胸部,更一邊說著「沒看過這麼大的胸部」,讓她嚇得驚慌失措。事後男大生本來坦承犯案,卻又改口稱是被迫簽下自白書,最後因為女友出面「護航」,讓男大生罪證確鑿,被判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男大生從小和堂妹感情非常好,兩人長大之後也常常勾肩搭背地一起出遊。不過2016年底,男大生到堂妹家作客時,趁著兩人在房間閒聊的時候,摸了堂妹的手和大腿,並對她說「很香、手很嫩」,堂妹當下撥開他的手,便以要和男友視訊為由,請堂哥先出去迴避。
不過堂妹和男友講完視訊電話後,堂哥又再度進房間,她指出,堂哥當時叫她陪躺一下,結果堂哥趁機把手伸進她的衣服內摸胸,「跟我說沒看過這麼大的胸部。」之後堂哥親她外還對她做出咬耳朵的動作,即使她當時喝斥「不可以、不要」並且反抗,但堂哥卻不讓她起身,「我要爬起來時,被告又隔著衣服抓我胸部。」直到她的媽媽經過房間後敲門,堂哥這才停止猥褻,並走出房間。
當晚堂哥離開後,堂妹向姊姊訴說遭猥褻的事情,於是在討論過後,決定告訴媽媽,沒想到媽媽竟然斥責她「怎麼一點也不會保護自己」,讓她當場崩潰大哭,進而引起爸爸注意,此事件就此曝光,爸爸氣得打電話向堂哥興師問罪,堂哥則不斷賠不是「開玩笑!開玩笑!我們玩過頭啦!」而在爸爸的堅持之下,堂哥簽下一份自白書,承認自己曾在房間對堂妹做出「不軌的行為」。結果堂哥事後改口翻供,說實際情形並非如此,簽下切結書是為了安撫堂妹情緒,一切都是遭到伯伯一家人逼迫、陷害。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堂哥的女友在事發之後,曾聯絡被害堂妹為愛護航:「他(指被告)說他知道,他真的做錯了,但是他真的沒有那種念頭,只是他那時候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最後他一直道歉,然後就整個人崩潰的還在道歉。我真的第一次看到他哭成這樣,這麼無助的感覺,其實我看他這樣,我也心疼,但又怎樣,今天錯的人是他,他說他也很害怕以後沒有臉見你們…」。且堂妹也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判定男大生確實對堂妹做出不軌行為,日前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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