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友病急送醫!花蓮男性侵溫順堂妹 被判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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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一名男子性侵女友的堂妹,被判3年3月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花蓮一名男子性侵女友的堂妹,被判3年3月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花蓮一名男子小黎(化名),與女友及女友的16歲堂妹阿美(化名)一同聚會。不料在女友突發腹痛、緊急送醫急診之際,小黎竟反鎖房門,利用阿美個性溫順不敢反抗,強行對其施以性侵害。花蓮地院審理後,儘管小黎坦承犯行並與家屬達成調解按期賠償,法官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月,全案可上訴。

歡唱後女友突發腹痛送醫 獨留16歲堂妹引狼入室

判決書指出,小黎(現已與女友登記結婚)與受害少年阿美因家族關係相識。2023年6月30日下午,小黎、女友及當時年僅16歲的堂妹阿美一同前往花蓮某卡拉OK店唱歌並飲用啤酒,直到晚間20時許結束,3人隨後返回小黎與女友位於秀林鄉的同居處所休息。

未料當晚21時許,女友突然劇烈腹痛,緊急由小黎的弟弟駕車載往醫院掛急診。此時家中僅留下躺在臥室床上的小黎,以及躺在地板上休息的堂妹阿美。小黎見四下無人竟色心大起,隨即將臥室房門反鎖,並利用阿美個性溫順、習慣順從長輩的心理,開口命令其脫下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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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門強壓無視抗拒 惡行因與哥哥私訊曝光

阿美在驚恐與順從下依言照辦,未料小黎隨即用身體優勢、不顧阿美大聲拒絕而性侵得逞。事後阿美身心受創,透過臉書私訊向哥哥哭訴「遭小黎亂摸身體與侵犯」,全案經哥哥與父親得知後悲憤報警,並由花蓮慈濟醫院驗傷證實,全案因此曝光。

律師打悲情牌求「情堪憫恕」減刑 法官嚴詞駁回

在法院審理期間,小黎眼見紙包不住火,在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並向阿美的父親表達歉意。辯護律師為其求情指出,小黎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且按期給付賠償金,加上他沒有前科,且平時需要賺錢養育配偶、小孩及大伯,經濟狀況欠佳,犯後態度良好,希望能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酌量減刑。

然而,花蓮地院合議庭嚴詞駁回了減刑請求。法官審酌,小黎僅為了滿足一時私慾,竟無視阿美身心發展尚在萌芽階段便對其施以性侵害,嚴重戕害少年的人格健全發展,法治觀念極其薄弱。此種行為在客觀上完全無法引起一般社會大眾的同情,並不符合「情堪憫恕」的特殊環境要件。法官考量他無前科且事後和解履行賠償,最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年3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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