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查出,林姿妙從15年前擔任議員及羅東鎮長開始,使用人頭帳戶達30人,不明金額逾3億元,當上縣長後儘管使用人頭帳戶變得謹慎,3年內仍利用10個人頭帳戶收受不明來源金額達7,000多萬元,但縣長月薪約15萬元,加上她另有房地出租月入約3萬元,合計3年縣長總收入約800萬元,與7,000多萬元有明顯差距,檢方因此認定她涉犯特殊洗錢罪。
由於林姿妙利用安插在縣長室擔任管理員的心腹張桂綾,擔任帳房管錢超過30年,專案小組搜索時從張女住處扣到2014年至2017年的帳本,發現每筆金流只要出現打X的記號,即為林姿妙看過要逐筆銷帳的代號,不過,其他年份的帳本全部消失,研判已被銷毀。
檢廉清查發現,張桂綾會不定期至農會存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的現鈔,就連她自己的帳戶也借給林姿妙使用。
誇張的是,張桂綾是標準的月光族,雖是林的心腹帳房,但月薪僅有3萬元,存款不到10萬元,但林姿妙長年借用她的另本帳戶提存領金額居然超過1億元,張到案時供稱對資金來源及用途並不知情,還說林會查帳,她不敢動手腳,全聽林姿妙的指示辦事。
檢廉擴大清查後,發現除了張桂綾充當人頭,就連羅東幼兒園葉姓職員、洪姓廚工及池姓建設公司負責人等,全是林姿妙的人頭,其中,池姓男子最誇張,明明就是大老闆還開建材行投資科技業,但他為了賺取林姿妙每借用一次帳戶,匯款50萬元即抽取1萬5,000元的使用費,一家四口就出借林姿妙多達14個帳戶。
【點擊看完整全文】
延伸閱讀
【全文】涉犯收受不正利益3罪遭訴 林姿妙30人頭戶洗錢逾3億
【林姿妙起訴內幕2】林姿妙母女對話遭監聽 驚爆縣長竟用王八卡
【林姿妙起訴內幕3】林姿妙競總爆弊案 竟害韓國瑜掃到颱風尾
●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封面圖/鏡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