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及曹瑞傑昨天遇襲殉職,其中僅凃明誠配槍,警政署長黃明昭今天表示,因當時非強力執法勤務,曹瑞傑未配槍。
黃明昭今天在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接受媒體聯訪指出,警員配槍有規範,交通稽查、特種勤務等是不配槍的,而交通稽查非強力執法勤務,所以不用配槍,但巡邏、備勤、值班等是要配槍的。
凃明誠及曹瑞傑昨天殉職,因僅凃明誠配槍,曹瑞傑未配槍,遭外界質疑為何出勤未配槍,黃明昭作以上說明。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