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勞基法修正案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明年1月1日起,勞工的國定假日比照公務人員,再多休一天勞動節。而根據人事行政總處發布,201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2017年有6個連假,包含元旦、春節、228和平紀念、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等連假,至於勞工則享有7個連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