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分別於本月19日及今(22)日接獲台北市衛生局及汐止國泰醫院通報疑似食品中毒案,分別有5位及3位民眾(皆為同住家人)於17日晚間前往遠雄廣場的鴻屋咖哩用晚餐後,陸續出現腹瀉及嘔吐等不適症狀並就醫,目前7人已返家休養,1人輕症住院中。
衛生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於20日派員前往該店進行稽查,現場見地面不潔及食材未覆蓋等衛生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另查核現場已無同批食餘檢體,依據民眾提供共同攝食餐點,現場抽驗豬排咖哩蛋包飯檢驗衛生標準,檢驗結果預計2週後出爐,倘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經命業者限期改善,複抽仍不符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作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原物料採購驗收、食品製作流程及物流配送等管理,並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同時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勤洗手、食材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及要注意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安全。
衛生局每年針對轄內餐飲業者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倘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