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高檔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被查出存放大量過期食材,即便店家否認使用過期肉,並聲稱「是為了員工教育訓練」,不過衛生局認定這是業者的「故意」行為,已開出勒令停業的處分,而且被查到的過期食材,從8項食材增加到12項,共開罰144萬元,後續再針對是否有顧客把過期肉吃下肚的行為,還要另外加重開罰。
台中西屯一間號稱高級日式和牛燒肉餐廳,日本老闆跨海開店,進口和牛做料理,兩人套餐就要7800元,吸引許多部落客來訪,沒想到爆出使用過期牛肉賣給客人吃,也做成員工餐,員工吃了上吐下瀉,反應給日本老闆,老闆卻認為是台灣人太常生病才會這樣。
而食安處接獲通報後在12日前往稽查,發現除了牛肉,就連豆瓣醬、味噌、冷麵都過期了,台中市食安處秘書蔡文哲:「已立即將過期食品進行封存,後續將函文通知負責人。」
經調查,食安處說,過期食品超過10箱以上,肉品至少過期3到5個月。這家高檔燒肉餐廳號稱日本直送的頂級和牛,但日本老闆沒把關捨不得扔,讓吃過的消費者難以接受。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