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蘆竹光峰路、光榮路一間超商外,不少車子臨停買東西,但是停的位置正好是右轉車道,擋住後方車輛去路。有民眾被擋住,氣憤向警方檢舉,但警方卻沒有開罰,因為警方認為駕駛雖然停在右轉車道,但是因為路邊標線是黃線,所以不是禁止臨時路段。
前面這輛黑車被按喇叭,因為它雖然打著右轉燈,但是號誌燈從綠燈,轉換成右轉箭頭,頂多前進一些些,直到有名婦人從旁邊的便利商店靠近,開車門坐上副駕駛座,黑車才終於離開。這是發生在9/23上午,在後方苦苦等待的范先生很傻眼,決定檢舉,卻到不予舉發的回應。
目擊民眾范先生:「我就按喇叭,叭他,駕駛還搖下車窗在那邊揮揮手要我往前,如果我要右轉的話,那我是不是要違規左轉?」
地點在桃園龜山區,光峰路與光榮路口前,有一段是黃線,轉彎處才是紅線,黑車到底有沒有違規?警方回信寫下並無顯著違規行為,非路口範圍,交岔路口10公尺仍然應該以標誌標線為主,也認定並不屬於併排停車。范先生面對不予舉發的結果感到詫異,畢竟內側是直行道,外側車道 除了畫上右轉箭頭,還劃設黃線。如果每輛車臨停三分鐘,是不是後面的車都不用右轉了?
目擊民眾范先生:「它是有個岔路啊,這種車流量大的路口本來路口應該畫紅線,不應該畫黃線。」
民眾:「小朋友上課時段,上下班時段都是滿的。」
民眾:「剛好它兩車道,一邊要等紅燈、一邊要等右轉燈,所以那邊它可以停,但是一定會擋到後面的。」
龜山分局交通組組長陳俊雄:「該路段道路標線為黃線,非禁止臨時停車之路段,為了避免造成爭議,所以本案以不予舉發為宜。」
由於這路口有超商,不少人黃線臨停一下,買東西就直接停在右轉車道上,結果民眾檢舉,警方又不開罰。道路規劃有沒有問題,相關單位恐怕要好好釐清。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