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員工:「你的好了喔。」現搖手搖茶看看哪一間,這招牌一看,它叫啥名,您是不是和我的想法一樣?民眾:「自己心裡就會念,喔珍煮母,但是去的時候或跟朋友講的時候,才會叫珍煮丹。」
不只飲料店,金黃色薯條、炸雞、漢堡,來自速食店麥當勞,其實也有綽號。民眾:「感覺是小朋友比較多,是小朋友跟媽媽說,我們去吃麥當當。」
千萬別以為這只是別名,麥當當這三個字已經被註冊,珍煮丹、珍煮母也是,另外就連店內特色品項,像是星冰樂、星冰茶,繁體和簡體都被申請了。另一種是中英文翻譯,像是史塔巴克斯就是starbucks的中文;耐吉、耐基、耐克,是NIKE。原來就是企業主擔心被其他人士註冊,乾脆,先主動出擊。
國際商標事務所所長林詠龍:「智慧財展局不會特別去看商標來源,它會以審查的方向先去審查,除非是很著名的品牌,智財局才會去調閱資料。一般的民眾品牌,通常不會去看它的來源。」
萬一發現重要商標已經被人註冊,就得提出行政程序,進行救濟。為了保護自家品牌,擔心因為翻譯名別名,甚至小名暱稱遭他人註冊,出現混淆,進而衍生糾紛,國際大牌只好砸錢,通通先註冊,才出現這奇特現象。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