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阿姨為了20歲的姪女,站出來指控,逢甲商圈的美容師強迫推銷,1年多前姪女只是去逛個街,就被拉去寫資料,體驗300元的做臉,傻傻簽下7萬5的保養品合約,雖然3天後姪女就反悔,雙方原本說好解約繳4萬多,她分期繳到今年4月,美容師又改口得再繳1萬8,簡直沒完沒了。
紙袋裡拿出10多罐保養品,還有一紙合約,阿姨看不下去,20歲的姪女太傻太天真,出面爆料逢甲的美容師強迫推銷。
受害人阿姨徐小姐:「她就是年紀輕,她叫她簽名她就簽名,強迫推銷,而且在3天之後,就已經有跟她講說,她不需要這個產品了,東西也還沒用,她還是不給退。」
體驗300元,做臉後就被推銷7萬5的產品,妹妹胡塗簽下合約,就算反悔也不給退。
受害人阿姨徐小姐:「後來美容師就跟她說,你那時候4萬多是要一次繳,你不可以這樣子分期,你拖了這麼久,你就要再算起來現在還要再給1萬8,專門挑這一些剛出社會不懂的,她不敢說,她就是後要借1萬8的時候才說。」
原本的7萬5,打折算6萬多就好,簡直惡夢沒完沒了,重回逢甲商圈,鐵門拉下沒營業,美容師的個人行為,妹妹錢都給了,實在難討。
美容糾紛排解達人黃朝淵:「保養品一旦拆封之後,就是阻絕了消費者事後無條件解約的權利,這也是美容師一貫的手法。」
美容消費糾紛一大堆,專門排解的黃朝淵解密,你沒看清楚就簽約,是忽視7天審閱期,拆封產品給你看,使用者付費想解約就難,一個人去協調最容易被坑,得找公正第三方,如果講好違約金立刻寫和解書,斷絕日後需索無度。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這個案子可能沒有,無條件解除契約的適用,因為她時間真的拖得比較久,能退回多少,就要雙方透過消保官這邊來協商。」
逛個街在路邊無預期被推銷,消保官說這是訪問交易,民眾有7天或4個月無條件解除契約的權利,錯過這段期間,還是能申訴調解,只是得多少付出代價,這人生的學費免不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