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鄧太太一家三口日前到台北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席間將餐券放在桌邊,以為店員取走了就離開,沒想到業者說沒收到餐券提告詐欺,雖然事後撤告,但詐欺是「非告訴乃論罪」,台北地檢署調查結果最近出爐,判定不起訴。
投訴人鄧太太說「不敢去了,吃一頓飯就變成詐欺犯,他們沒有完全的機制,一個櫃台就可以斷我們一輩子名譽。」鄧太太氣急敗壞,怎麼也沒想到去饗食天堂用餐,卻因為消失的3張共2490元的餐券,竟然被業者提告詐欺,雖然事後業者撤告,但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無法撤銷,所幸7日結果出爐,台北地檢所判定不起訴。
▼鄧太太一家到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沒想到卻挨告。(圖/東森新聞)
▼由於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因此和解仍無法撤銷。(圖/東森新聞)
投訴人鄧太太也說「我們疏失在沒(餐券)到他手上,但是我確定我的餐券是在那邊,那他們說他們有攝影機,我們也請他們把這個攝影內容拿出來,可是他的內容,只有對他們有利的,對我的都不見。」
▼10月28日經過議員調解三次簽了和解書。(圖/東森新聞)
回想9月4日那天,鄧太太與一家人來到台北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但因為把三張餐券放在桌邊,餐後回座位以為店員拿走了,沒想到業者事後卻說沒收到餐券,隔日就報警提告詐欺,雖然10月28日經過議員調解三次簽了和解書,業者也已經撤告,但台北地檢署仍介入調查,最後警方因為監視器畫面超過保存期限無法取得,加上店家撤告,所以認定罪嫌不足,判定不起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