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調查彰化縣衛生局結果違反2項政策,但依法無行政裁處罰則。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說,對未落實防疫或有逾越法規權限,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未來修法時將列入評估。
美國返台的少年(案485)在居家檢疫期間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他無症狀卻被彰化縣衛生局採檢送驗,違背目前「有症狀才採檢」政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政風單位介入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報告顯示執行面有小瑕疵,例如警政和衛政沒有聯繫好;第二階段發現制度面也有瑕疵,如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就醫缺乏橫向聯繫,另因中央及地方法律上見解不同,將交由法制組處理。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表示,廉政小組經調查,已於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顯示彰化縣衛生局共有2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為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
陳時中說,彰化縣衛生局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但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作為,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陳時中說,未來將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將列入政策評估。
不過,陳時中強調,指揮中心雖無法以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但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的失職行為,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