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貴優酪乳!居檢男嘴饞溜去超商10分鐘 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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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趴走罰不怕?新北市三重警方27日晚間接獲有居家檢疫民眾外出告警訊息,立即派員警前往查看,警方到場後,當場在家門口捕獲該名剛返家的黃姓男子,黃男手裡還拿著一瓶優酪乳,並供稱只是到住家巷口的超商買飲料,但因違規事證明確,警方將函報衛生局裁處,對黃男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據了解,該名黃姓男子疑似因為嘴饞想喝優酪乳,27日晚間外出,走到住家巷口的超商購買飲料,不過他才走出家門,三重分局警方的防疫專用手機立即接獲警示訊息,隨即派員前往黃男住處查看,警方到場時,恰好遇到剛返家的黃男,黃男見狀自知大事不妙,神情相當緊張。員警告誡黃男,「居家檢疫就是跟你講說完全不能出門,你任何作息都要在這個地址裡面」,黃男坦承,約在晚間9時許出門,外出約10餘分鐘左右,步行到住家附近的超商,購買一瓶價值50元的優酪乳。

 

▼黃男見到家門口的員警,自知大事不妙。(圖/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黃男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且違規外出事證明確,將函報衛生局裁處,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警方也強調,武漢肺炎感染高峰期,呼籲居家檢疫(隔離)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不要再有投機僥倖心態,到處趴趴走,以免害人害己。


▼居家檢疫者趴趴走事件頻傳。(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受檢疫而擅離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2小時,罰10萬元;2到6小時罰20萬元;6到24小時罰30萬元;24到72小時罰60萬元;超過72小時,罰100萬元。第2次擅離時除加重處以罰鍰外,應併同執行集中檢疫強制安置。受隔離者擅自離開者,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2小時,處20萬元;擅離2到6小時,處30萬元;擅離6至24小時,處50萬元;擅離24小時至72小時間,處70萬元;若超過72小時,處100萬元。首次擅離時除處以罰鍰外,應併同執行指定場所強制安置。

 

(封面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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