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拍攝糾紛,近一年消保官就接獲158件糾紛案,因此行政院核定,婚紗業者向民眾收定金,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的兩成,如果業者沒改善,最高可開罰30萬。
▼婚紗拍攝爭議,消保官一年內共接獲158件。(圖/東森新聞)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因為天候的狀況擇期拍攝,除非在契約簽訂的時候,大家約定好費用如何負擔,否則業者不能另外收取,造型跟化妝的費用。」
行政院這個月核定,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業者收取定金,收費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的兩成,如果有禮服押金,也不能超過,契約總金額的一成,還有第三種。
▼行政院核定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圖/東森新聞)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如果今天新人,已經付了指定費用,指定某個有名,或者火紅的攝影師、造型師,來幫他們做外拍服務,或者定裝的服務,如果業者或攝影師,無法如期履行的話,(新人)可以主張契約外,甚至可以要求,已經付的指定費用,要求業者加倍返還。」
▼新人在婚紗展簽下契約,審閱期間應該要有至少3天。(圖/東森新聞)
另外因應新人拍婚紗,可能會到婚紗展,有些當下沒看清楚契約就簽下,契約審閱期間,應該要有至少3天,婚紗類似爭議,如果違反的話,主管機關可以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如果沒有改善,縣市政府可依照消保法,開罰3萬到30萬元,按次連續處罰,最高可罰50萬元。目前行政院核定,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將由經濟部後續公告,預計最快七月可以上路,就是希望新人,開心拍婚紗的同時,避免爭議糾紛。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