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4)日指出,高雄「昇洋行」去年7月從日本北海道進口干貝,卻裝進偽造的大廠包裝盒、貼上日本安全認證貼紙後販售,試圖謀取暴利,所幸干貝經合法程序進口,並無食安疑慮。
▼(圖/食藥署提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日前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在高雄市「昇洋行」查獲業者偽造「日本門脇水產」製造廠外盒、日本製造廠大包裝干貝及日本安全認證貼紙。
食藥署科長呂昀儒受訪時表示,昇洋行去年7月從日本北海道進口約9000公斤干貝,去年底就接獲台北駐札幌辦事處的反映,該業者疑似以低價品經由私製高價品外盒及防偽標籤混充販售給消費者,隨即通知相關漁業公會,提醒注意是否買到假貨。
呂昀儒說,經過今年以來的蒐證、調查,稽查人員日前在現場查獲偽造日本安全認證貼紙的干貝產品,共賣出1000多公斤,剩餘的6490公斤全遭扣押,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查察通路端已無案內相關產品。
她表示,日本安全認證貼紙背面有防偽圖樣,而昇洋行偽造的安全認證貼紙背面為空白,偽造品包裝盒材質及顏色與真品也不相同,可藉此區別辨識偽造品及真品。
呂昀儒強調,由於該批進口干貝全是透過食藥署邊境查驗規定進口,也取得許可證,因此食安上並無疑慮。
食藥署指出,偽造產品包裝及安全認證貼紙,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可開罰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此外,昇洋行偽造認證貼紙行為,同時涉及刑法第255條第2項的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嫌及第339條詐欺取財罪嫌,後續將由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封面圖/食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