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上傳一段行車紀錄器,提到「惡意逼車也不過就是如此而已吧!重點是中線車道在我前方也沒有車!我內側時速最少115km/h…」認為自己沒有違規,但畫面曝光後,卻反被網友砲慘,「三寶不意外 ,請問你是叉燒還是烤鴨?」、「你佔用超車道還敢嘴?」掀起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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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認為自己沒有違規,但畫面曝光後,卻反被網友砲慘。(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該名網友自認為已開在內線,且車道時速限速110公里的規定中,「我內側時速最少115km/h(GPS),我的錶速還比GPS要快上7~10公里!」、「速限110我開115~120(GPS)何錯之有?」不過,從影片中可見,原PO一直開在內線,才會遇到一旁車輛有逼車的狀況。未料,影片上傳不到一天,就已超過6000則留言,許多網友怒轟留言,「看你根本是不爽在內線被超車」、「沒要超車本來就要讓出車道」、「沒知識真的很可怕」、「不超車麻煩回中線或外線龜」、「佔用超車道還敢大聲,我管你開多快,後面有車來就閃開很難嗎?」
▼影片上傳不到一天,就已超過6000則留言,引來大批網友怒轟。(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同條第1項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一、時速逾80公里,惟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罰新臺幣3,000元。
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處罰新臺幣5,000元。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罰新臺幣6,000元。
(封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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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日前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一輛白色轎車因超車不當,失控擦撞前車,結果造成兩輛車都翻覆,甚至有小朋友被甩出車外,重摔在地上,過程全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給錄下,畫面在臉書曝光,掀起熱烈討論。
▼轎車超車不當釀禍。(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
《爆料公社》發文,他分享一段影片,時間發生於本月3日下午1點53分,透過畫面可見,一輛白色轎車從內側車道要超車,不慎擦撞前方銀色小客車,結果兩輛車都翻覆。肇事的白色轎車翻了一圈半,停在內側車道;被撞的銀色小客車則連翻了兩圈,車上的孩童甚至被拋出車外。當時有民眾剛好經過,看到疑似被撞的車主及兩個孩子受傷,坐在車前等待救援,他難過表示:「小孩子整個臉都是血,表情慌張,很心疼」。
▼兩車都翻覆。(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影片曝光後,引發熱議,「被撞的真倒楣」、「技術不好別開快車及超車…為了大家的性命」、「真的傻眼耶!」、「到底為甚麼要開這麼快」、「好恐怖喔…人沒走吧?」、「這很明顯是要從兩台車間縫隙高速硬插進去失敗」、「可憐那個小孩,不知道有沒有怎樣」、「這是在開什麼車啊」、「這種人絕對要終身禁止開車」、「不要命的超車方式」。
不過,有不少網友認為是內側銀色小客車龜速導致事故發生,「又一個佔用內線車道的三寶出現了」、「被內線的車搞到了」、「內線要跟上前車,明顯龜車」、「真的很討厭龜速行駛內車道」。
▼小孩被噴飛車外。(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根據現場目擊的網友指出,白色轎車被後方保大警車追,逃逸時超車不慎撞上內側銀色小客車,造成雙雙都翻車,另外,還有人透露被撞的車主,一家三口僅受到輕傷,人已經平安回家了。
另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國道警察新營分隊表示,事發在國道一號南下285.3公里處,39歲李姓男子駕駛白色汽車疑從中線要變換車道進入內線,不慎擦撞另一輛由41歲李姓駕駛的銀色汽車,銀色汽車再失控撞擊另一輛油罐車,之後白色和銀色汽車一起翻滾數圈,最後白色汽車翻覆於內線車道上,3輛車駕駛酒測值均為0。至於網友說的「白色轎車被警車追」,國道警方澄清,當時後方有輛桃園市警察局警備隊警車,但該警車是在移送人犯途中遇到該起事故,與整起車禍意外沒有相關。
▼影片取自爆料公社,若遭移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