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驚爆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案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5日宣布,因華南銀行多家分行接連發生行員挪用客戶資金及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等重大違規情事,暴露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決議依《銀行法》開罰800萬元,並要求全面檢討內控機制及追究相關主管責任。
金管會表示,涉案單位包括積穗分行、士林分行及台南分行,共有3名行員涉及不法行為,受影響客戶達9人,遭挪用金額合計462.86萬元。涉案手法包括盜蓋客戶印章、偽造客戶簽名提領存款、私自侵占結帳溢額款項,以及竄改國外匯入款受款人帳號等,情節相當嚴重。
調查發現,華南銀行雖設有員工異常帳戶監控機制,但涉案行員均未被列為高風險對象,顯示總行未建立有效的異常交易偵測及風險預警制度。此外,存匯系統及外匯系統也存在控管漏洞,例如部分交易無須插入存摺即可完成作業,外匯系統甚至可在未連動扣帳情況下辦理交易,增加舞弊風險。
金管會也指出,華南銀行主管覆核制度形同虛設。部分主管未確實核對客戶填寫金額與傳票內容是否一致,甚至在電腦系統資料與紙本文件不符的情況下仍核准交易,顯示內控執行流於形式。
除了制度面缺失外,金管會認為華南銀行推動誠信文化成效不足。雖然銀行已將誠信與道德規範納入教育訓練,但短時間內接連發生行員舞弊案件,反映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在員工品德管理與風險控管上仍有待強化。
對此,金管會除祭出800萬元罰鍰外,也要求華南銀行全面檢討資訊系統、作業流程及覆核機制,強化三道防線管理制度,同時追究總行督導人員責任,並依法評估涉案行員的法律責任。此外,3名違法失職行員將依規定報送聯徵中心列管。
華南銀行表示,相關客戶損失已全數返還,涉案行員也已離職,未來將配合主管機關要求,全面強化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機制,以維護客戶權益及市場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