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過程,除了要付房屋價金之外,「稅金」也是讓購屋族膽戰心驚的費用。房市達人「賣厝阿明」整理出4+1大重點,針對節稅好方法一一說明,讓大家在房屋交易時,掌握原則,盡可能省下稅金,也不怕原屋主假藉繳稅名義行漲價之實。
在正式進入到首購節稅的扣除項目前,先來了解房地合一稅的公式怎麼算,會有這麼多稅的項目可以扣除,才知道原來也可以這樣節稅!
房地交易課稅所得額→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稅基)
*若符合自住房地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
房地合一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
*稅率依照持有的期間由20%-45%區間計算。
▼房屋交易時,房地合一稅能扣除的項目並不少。(示意圖/pixabay)
買房過戶到最後真正可以住進去之前,整個交易過程會支出的費用像是: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統稱為「必要費用」,另外還有「完成移轉登記前的借款利息(取得產權後的不算在內)」及「裝修費(要2年內不會消耗的才可以算在裝修費,傢俱家電不算在內喔!)」
諸如買賣交易所付的仲介費(有發票)、廣告費、搬運清潔費、售屋延遲交屋產生的違約金等等,都可以在賣屋繳稅時列舉扣除。
如果像是沒辦法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或是相關的支出金額小於成交價的3%,就會按照成交價額3%計算,而且以30萬元為上限。
也要提醒大家,買賣過程中所有花費的「單據都要保存好」,後面買賣房屋時繳稅才比較方便。
▼交易過程中,費用單據要好好保存。(示意圖/pixabay)
公式最後一個扣除項「土地漲價總數額」,是為了防止有心人士利用土地增值稅與所得稅之稅率差異來避稅,在房地合一2.0修法後增設土地漲價總數額的減除上限。
計算公式→土地漲價總數額=交易當年度公告現值-前次移轉現值
舉例來說,阿錦有一筆土地交易,適用房地合一稅2.0,前次移轉現值為40 萬、交易當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為 50 萬,所以根據計算方式,可以減除的地漲價總數額上限為:50萬 – 40萬 = 10萬
只要兩年內有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需求,就可想有「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優惠。
符合下列四條件:
1. 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2. 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的價格。
3. 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二年以內。
4. 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適用,不限於同一人。
最後,提醒首購首賣族,如果是首賣族,請記得要問代書節稅扣項,千萬不要將稅金轉嫁到下一位買主身上,而首購族則是要保存好各種買房費用支出,在後續賣房的時候可以當作抵稅使用。
●補充資料
土地稅法 §30-1 |https://reurl.cc/9VpQqV
公告現值及地價查詢|https://reurl.cc/klEQ2n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