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汽車業務,因汽車買賣認識女子小美(化名),對小美產生好感,去年1月間瘋狂追求對方,遭小美明確婉拒後,黃男竟死纏爛打,跑到小美住處等處所拿手機拍下小美身影,再傳訊息給小美,更在去年5月間,傳訊恐嚇小美「下次我會綁架你,叫警察來抓我哇」;讓小美心生畏懼報警提告,新北地院考量黃男已與小美達成調解,對方願給予從輕量刑或緩情機會,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姓汽車業務因透過汽車買賣業務結識小美後,對小美產生好感,打算追求小美,因此從去年1月開始,便每天透過LINE、臉書傳訊對小美噓寒問暖、分享生活點滴,讓小美不堪其擾,在去年4月30日明確傳訊告知黃男,彼此間僅討論與工作有關的事。
未料,黃男遭拒後仍從去年5月5日開始至10月4日止,在住處、公司等處所,持續透過LINE、臉書,傳訊息給小美,更傳送路邊拍到小美的照片或是小美發布的IG截圖給對方,以彰顯自己關注小美的行蹤、動態。
黃男更在去年5月25日深夜10時許,前往小美住處附近,透過LINE傳訊表示「下次我會綁架你 叫警察來抓我哇」等語,讓小美心生畏懼,向警方報案,提告恐嚇、跟蹤騷擾罪。
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黃男因追求小美未果,就恐嚇對方,助長社會暴力歪風,考量他坦承犯行,且已與對方達成調解並付清款項,小美也願意給予從輕量刑及緩刑機會,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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