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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女遭繼父猥褻31次 哭訴:以為表現不好被罰

2020/01/06 12:29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郭卉寧 字級:
讀稿
9歲女遭繼父猥褻31次 哭訴:以為表現不好被罰

太惡劣!高雄一名男子4年前與離過婚的陸配結婚,對方帶著一對兒女來台依親,不料,他竟趁妻子工作時,猥褻年僅9歲的繼女多達31次,並性侵得逞;女童原以為是自己表現不好被「懲罰」,直到學校上性侵害防治課程後,才向老師哭訴繼父的行為。事後,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侵等罪,判處男子127年徒刑,應執行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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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男子2016年與一名離過婚的大陸籍女子結婚,而對方隔年便帶著和前夫所生的一對兒女來台,與男子同住在高雄。沒想到才過2、3周,男子就趁妻子外出工作、繼女午睡時,多次對繼女伸出狼爪,且不顧對方反抗,前後猥褻多達31次,此外,他更趁繼女洗澡時,強行進入浴室性侵得逞。事後,繼女將男子的狼行告訴老師,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繼女在偵查時指控,男子經常趁她午睡時伸出狼爪,當時她都有反抗大叫,甚至還向睡在旁邊的弟弟求救,但男子卻沒有停止,反而還摀住她的嘴巴;她也淚訴,自己一開始並未將此事告訴母親,「因為我在大陸的學校沒有教導性教育的知識,我以為是我表現不好,這是爸爸對我的懲罰。」直到學校播放性侵害防治影片後,她才意識到男子的行為是性侵害。

 

▼繼女遭男子猥褻多達31次。(示意圖/pixabay)

 

而男子則否認犯行,且稱和繼女感情很好,反指是妻子與他鬧離婚,才會要繼女做不實指控,來爭奪財產;不過,繼女的驗傷單顯示,她下體有陳舊性傷口,雖然男子辯稱是她在大陸與舅舅、表哥同住時就受到侵害,但法官不採信此說詞,仍依強制猥褻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侵未滿14歲女子等罪,判男子127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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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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