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繼父自2016年起,長期趁著兩名年幼繼女熟睡之際,伸出魔爪猥褻胸部與私密處。更令人髮指的是,該名繼父曾因另起性侵案遭罪判,卻於入獄前一晚對繼女下手。一審法院依合計猥褻兩名繼女148次,判處6年8月徒刑;高等法院審酌部分證據不足,改判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繼父2011年結婚,2016年9月起以每週1次的頻率猥褻繼女小蘭(化名),小蘭雖感到害怕卻只能假裝翻身與用腳踢開;原本與生父同住的小蘭姊姊小雅(化名)2018年搬入同住後,也遭繼父以相同手法猥褻,只能緊抓棉被不敢發聲。
最令人憤慨的是,繼父因另起性侵案遭判刑確定後,竟在入監前晚猥褻小蘭;小蘭驚醒出聲質問反被命令「小聲一點」並持續受辱。
全案之所以曝光,源自2020年2月繼父與女童母親協議離婚。當時繼父放棄兩人所生長子的監護權,卻堅持爭取同樣親生的兩名幼女監護權。小蘭深怕兩名同母異父的妹妹們受害,鼓起勇氣告訴姊姊小雅,沒想到兩人都是受害者,之後於於同年9月向母親告發並報警。
繼父在法庭上辯稱,繼女們是為了幫母親爭奪監護權捏造、誇大他的肢體接觸。但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確認小姊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小姊妹2年來的證詞細節前後一致。一審法官因此認定繼父乘機猥褻小蘭125次、小雅21次,以及對兩人各犯強制猥褻罪1次,共計148次犯行,判處6年8月。
不過案件上訴至二審後,法官發現檢方的部分指控有犯行證據不足,並針對罪證確鑿的犯罪事項改判處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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