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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萬大牛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 他轟交通部裝死

2019/11/01 15:24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莊雅婷 字級:
讀稿
1500萬大牛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 他轟交通部裝死

機師林修帆2013年底時開著「大牛」上路,從台北住家開車到台中後,轟隆隆的引擎聲引起眾人關注,但警方攔下來一查,發現根本沒有牌照,因此「大牛」當場被判死,雖然車主和合夥人原姓男子不斷打行政訴訟,但都敗訴,「大牛」最後在報廢場被銷毀,原本上千萬價值,秤斤論兩賣,最後可能只成了價值僅8000多元的廢鐵。而原姓男子認為當初處分中,機關行使公權力有過失、不法、怠於職務,因此向交通部及台北交通裁決所請求國賠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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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台中有民眾在報廢場看到一台要價1500萬的藍寶堅尼「大牛」,立刻引起熱烈討論,才發現那台是機師林修帆被沒收的愛車。網友看了也都覺得好可惜,「我可以當報廢車存放廠,我真的很願意,我愛牛」、「一台好好的車…」、「拿來賣我好了,我一萬塊買」、「我買回家看也爽」,也有人說「有錢人1500萬不算什麼吧!再買就好了」、「這告訴我們車子不要太輕量化」、「毀了它,不要在社會上浪費資源」。

 

▼這輛超跑重達1665公斤。(圖/東森新聞)

 

然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原男主張,1500萬的藍寶堅尼,僅因忘了花幾百塊去申請臨時執照開上路,就遭到銷毀處分定讞,當時他依違反比例原則、法條瑕疵等理由,向裁決所及交通部提出訴願,聲請暫時處分(先不銷毀),不料裁決所回復「無權責」轉往交通部,交通部也回復「依法條銷毀,不算侵害財產」,只能看著超跑變廢鐵。

 

▼價值1500萬的藍寶堅尼。(圖/東森新聞)

 

原男指出,他在2014至2016行政訴訟2年多期間,公文往返全都「白搭」,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車輛未請領牌照,必須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後才能行駛,否則就要沒入,但進口車剛落地,不會有安全證明,這大家都知道,明明進口時已課了奢侈稅,卻說財產權卻要依附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上,「全世界沒有這樣的事」,且交通部也沒辦法解釋立法原意是為了取締大型重機、拼裝車,卻牽連進口車,又給不出解釋。

 

當時只是忘了花個幾百塊去請臨時牌照,導致價值1500萬的超跑變成廢鐵,那本來可以合法開,結果變沒入,此處分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針對此案,交通部的律師表示,被告後才知道這件事,請原男就指控的部分提出證據,他們才能做出答辯。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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