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別亂傳!特別條例上路最重罰300萬關3年
事局偵三大隊大隊長蕭瑞豪:「如果是疫情的部分,我們都會用新的條例來做移送,它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科或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的罰金。」警方強調,過去社維法刑責輕,難以遏止假訊息延燒,但是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通過之後,散播不實謠言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甚至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調查局同樣也有斬獲,查獲到多起不實謠言,大多是網友指稱,有確診個案出沒,引起民眾不必要的恐慌。除了假訊息之外,桃園有名廈門歸國的台商,因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4度外出,遭到重罰100萬元,沒想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