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為了打擊假訊息,政府制訂的特別條例2月25日上路,特別加重造謠罰則,最重可以處300萬元罰鍰,甚至還可以關三年,但是卻還有網友持續散布不實訊息,有人說確診的印尼看護到過某一家店用餐,導致那家店生意一落千丈,也有人說第47例是國內知名科技大廠員工,但事後都證實是不實謠言,發文與轉傳的網友都被依新的特別條例函送法辦。
坐在桌子旁,半戴著口罩,頻頻對著店家道歉,這名印尼移工,會慎重其事道歉,全都是因為這篇文章。
網路上這名移工,用印尼文寫下,感染武漢肺炎的人,曾經到這家雜貨店吃過東西,提醒各位朋友要小心,文章中直接點名,導致這家店家生意一落千丈,甚至還有另外一名印尼華僑引用他的文章,還加油添醋,說確診的女看護就住在復興路,導致附近民眾人心惶惶,但事後證實都是假訊息,兩個人都遭到送辦。
▼移工用印尼文寫下,感染武漢肺炎的人,曾經到這家雜貨店吃過東西。(圖/東森新聞)
南台灣一名李姓網友,把對話紀錄直接貼在臉書上,內容提到第47例確診病患,就是國內某科技大廠員工,從荷蘭出差回來,不只進過公司,還到許多關係企業洽公,引發恐慌,事發後被點名的科技大廠出面駁斥,李姓網友也因為未經查證,散佈謠言,遭到法辦,但2/25之後,可就不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罰罰錢就能了事。
▼李姓網友也因為未經查證,散佈謠言,遭到法辦。(圖/東森新聞)
刑事局偵三大隊大隊長蕭瑞豪:「如果是疫情的部分,我們都會用新的條例來做移送,它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科或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的罰金。」
▼刑事局偵三大隊大隊長蕭瑞豪表示,如果是疫情的部分,我們都會用新的條例來做移送。(圖/東森新聞)
警方強調,過去社維法刑責輕,難以遏止假訊息延燒,但是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通過之後,散播不實謠言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甚至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調查局同樣也有斬獲,查獲到多起不實謠言,大多是網友指稱,有確診個案出沒,引起民眾不必要的恐慌。
除了假訊息之外,桃園有名廈門歸國的台商,因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4度外出,遭到重罰100萬元,沒想到他卻在檢疫所吞安眠藥,還對醫護人員大吼大叫、出手推打,還強調自己沒有生病,不只沒戴口罩還對著醫護人員吐口水,由於他失控的行為,也被強制送醫,進一步戒護觀察。
(封面圖/東森新聞)